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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征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2026-08-18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征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度,全面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以及《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5〕 8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 相关设施;

(二)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具备在退税业务场所及时为境外旅客提供现金退税、银行卡转账支付和第三方便捷支付的条件;

(五)接受财政、商务、文旅、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业务监管;

(六)能够将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推广至全省,并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开展跨区域运营和跨机构合作;

(七)有能力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境内外推广我省离境退税业务、配合做好我省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工作,并有能力协助退税商店做好旅客服务、 员工培训、 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申请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二)离境退税业务运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实力、基础运营、便利服务、技术支持、业务创新、风险防控、宣传推广)。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5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PDF扫描版1份。

三、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评选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自愿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提 出书面申请;

(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和济南海关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

(三)被选定为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银行名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济南遥墙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银行, 请于2026年9月7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地址:济南市济大路5号。 联系人: 陈学锋, 联系电话: 0531-82613862,邮编: 250002。

特此通告。

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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